资发改物价〔2015〕29号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降低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的通知
资阳恒源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阳市恒凌燃气有限公司、资阳市隆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资阳新源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理顺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64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4月1日起,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定价,由现行3.80元/m3降低为3.70元/m3。经研究,从2015年4月1日起,我市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从3.80元/m3降低为3.70元/m3。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27日
抄送:市价格监督检查局,雁江区发改局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