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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工作动态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举报件电2017092203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09-30 11:11:37     浏览:14699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资阳市人民政府:
2017922,我委接到资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交办资阳市持续做好环境保护信访举报件转办单(资环委办转〔2017016号)及附件交办表(编号:2017092203),举报反映三贤公园对面资阳市粮食局楼下车库改为装米仓库,密封不好,导致除虫药剂产生恶臭,影响楼上居民。接件后,我委高度重视,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被举报单位资阳市粮食储备库,隶属于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凤园路38号,主要承担中央和地方粮油储备和辖区军粮供应任务。被举报位置是原市粮食局综合楼大米一楼仓库储存市级储备应急小包装大米260吨。该仓库隶属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储存市级储备小包装大米,属食品成品粮不会产生污染物。
2.资阳市粮食储备库具备中央、省、市三级粮油承储资格,在原市粮食局综合楼一楼储存市级储备小包装大米2012 1月(原市粮食局)经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粮库无偿使用,合理布局的应急储存点。
二、现场调查情况
12017923上午930分,市发改委粮食仓储管理科、粮食监督检查科和市粮库相关科室人员到被举报地点原资阳市粮食局综合楼大米仓库储存现场实地调查,照相取证。
2.引发举报具体情况:2017918,资阳市粮食储备库责任保管员到综合楼大米仓库检查粮情时发现仓门外有蚂蚁和蟑螂活动,随后几天检查发现蚂蚁和蟑螂数量有增长上升趋势。综合楼大米仓库现储存市级储备大米260吨,为了确保国家粮食储备安全,改善储粮仓库周边环境,防止蚂蚁和蟑螂入仓,921,保管员决定用药杀虫。考虑到楼上是居民住宅,采取了在仓门外和阴沟处喷洒家用的彩虹牌杀虫气雾剂措施。施药前因考虑不周,确未提前告知楼上居民相关情况,楼上居民不清楚具体情况,误以为该大米仓库使用了有危害的除虫药剂并进行了投诉。
三、问题处理情况
一是责成市粮食储备库严格技术规范要求,认真执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特别是成品大米不得随意使用杀虫剂。二是对粮食局仓库楼上的居住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此次保管员只是在仓房门外及门外阴沟处喷洒了家用杀蚂蚁、蟑螂的杀虫气雾剂,不会对居民身体健康产生伤害。三是要求企业今后开展类似杀虫工作时,及时张贴公告,请居民尽早关闭门窗,尽可能避开家中有人时喷洒。四是经与企业协商计划10月底前搬离该仓库。
四、回访情况
资阳市发改委、资阳市粮库通过政策解释、现场查看、个别谈话等方式,已基本消除了误解,化解了矛盾。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926
 
 
(联系人:吕天芝;联系电话:13982999333
 
主办: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28-2611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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