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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与收费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然气分布式发电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11-13 10:58:08     浏览:9323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川发改价格函〔2017〕1295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以及我省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改革实际,为贯彻落实经省政府同意的《2017年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十项措施》,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11月1日起对新投产天然气分布式发电项目以热(冷)定电的发电电量,全部实行市场化交易,电价与电力用户自行协商确定或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平台形成。其中企业自发自用或直接交易后确实有余并由电网企业收购的电量,协商或市场化交易不能形成电价的,目前可暂由电网企业参照燃煤组标杆上网电价结算;下一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完全放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
主办: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28-2611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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