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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抽取操作细则》的 通知
2018-03-09 15:18:50     浏览:16426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各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发改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工作,根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网络终端抽取管理办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评分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抽取操作细则》,现印发执行。从即日起,凡需通过设立在我委的网络终端抽取评标专家的,均按此操作细则执行。

 

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抽取操作细则》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224   

 

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抽取操作细则

 

一、评标专家的抽取原则上在开标时或开标后进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开标前或延迟到次日抽取,须书面请示项目审批部门,并提供批准手续,否则不得进行评标专家的抽取。

二、由市本级、雁江区、乐至县监督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设在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网络抽取终端抽取评标专家,上述范围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在该终端抽取。

三、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在进入评标专家抽取程序前,须根据项目招标实际情况准确无误地填写好《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回避单位表》(附电子版)、《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确定好评标专家抽取专业、方向、职称及应回避的人员等信息,加盖单位鲜章,递交网络抽取终端存档备查。同时,附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招标人非法人直接办理的务必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介绍信);

(三)经办人身份证;

(四)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文件;

(五)同一项目以往《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记录表》;

(六)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代理机构法人授权委托书。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四、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回避人员信息:

(一)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或者社会关系,可能影响到投标公正评审的;

(四)在同一项目中已参加过一次评标工作的(多个不同标段且数量较多的同一项目,并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除外);

(五)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暂停评标专家资格一年,暂停期限未结束的。

五、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填写评标专家的抽取区域时应按照省级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填写;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应按照评标专家区域库设置(即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川中、东南)随机确定评标专家,根据资阳市的区位和交通条件,优先选择川中和东南区域;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可随机抽取本市辖区内的评标专家;代理机构比选(评分法)可以通过四川省评标专家库在本市辖区内随机抽取。

六、办理评标专家抽取事宜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督人员必须到场,网络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方可办理评标专家抽取。特殊情况下,未经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批准,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委托办理。

网络抽取终端操作人员应查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证件、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并留存复印件。手续材料不全的,不得办理专家抽取。

七、网络抽取终端操作人员依据审查合格的抽取资料,完整、准确录入网络系统,在相关监督人员监督下,由系统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凡网络抽取终端随机抽取确定出的评标专家,除评标专家自身的原因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八、如抽取的评标专家确实因故无法参与评标,经评标专家请假后,由监督人员将请假理由与专家验证码告知抽取操作人员,可再次抽取直至符合确定的人数。

九、网络抽取终端操作人员完成评标专家的抽取工作后,应打印《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记录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现场监督人员、操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该表必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后现场交由负责本次评标专家抽取的监督人员保管,并在抽取系统中将该表上报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主办: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28-2611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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