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发改物价〔2019〕10号
各县(区)发改局,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资阳川港燃气有限公司,资阳恒源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阳市恒凌燃气有限公司、资阳市隆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资阳新源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因国家调整天然气行业增值税税率,国家发展改革委相继降低了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及基准门站价格。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天然气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调整天然气价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157号)转发你们,并按照统筹考虑增值税率降低因素,确保增值税改革红利全部让利于终端用户要求和相关联动机制规定,结合资阳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资阳城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第一阶梯:用气价格由2.12元/方下调为2.10元/方,第二阶梯用气价格由2.54元/方下调为2.52元/方,第三阶梯用气价格由3.18元/方下调为3.15元/方,居民合表用天然气价格(含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由2.33元/方下调为2.31元/方。对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烈属用气价格由1.78元/方下调为1.76元/方。
二、资阳城区各城镇燃气公司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至少降低0.02元。
三、全市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由3.30元/方下调为3.28元/方。
四、上述价格及有关规定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五、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必及时同步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确保增值税改革红利全部让利于终端用户。同时要做好舆情监测、宣传解释工作。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委。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天然气行业增值 税税率调整相应调整天然气价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157号)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市政府办、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