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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对应时间节点要求
2021-04-02 10:37:08     浏览:12563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开招标对应的时间节点

序号

工作名称

时间要求

时间节点或备注

1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至少5

发出之日起计算

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至少5

资格预审文件停售之日起计算

3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 或修改

至少3

申请文件截止日前

4

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

至少2

申请文件截止日前

5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至少15

投标截止时间

6

招标文件异议提出

至少10

投标截止时间

7

异议答复

3日内

收到异议起计算

8

招标文件发布

至少20

投标截止时间

9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保证金

5日内

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起计算

10

公示中标候选人

3日内

评标报告之后

11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至少3

发出公示起计算

12

确定中标人

15日内

评标报告之后

13

评标结果异议答复

3日内

只能在公示期提出

14

发出中标通知书

15工作日内

公示期结束后

15

签订合同

30日内

以发出中标通知书起计算

16

招标书面报告

15日内

确定中标人之日起计算

17

退还投标保证金

5日内

签订合同后

18

投标人投诉

10日内

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起(指评标结果公示期)

19

受理投诉

3工作日内

决定是否受理

20

处理决定

30工作日内

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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