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管道受限制区域施工保护方案许可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石油天然气管道受限制区域施工保护方案许可
二、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十三条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设施、军事设施、电缆、光缆等保持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规定的保护距离。新建管道通过的区域受地理条件限制,不能满足前款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的,管道企业应当提出防护方案,经管道保护方面的专家评审论证,并经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四、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五、实施主体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受理条件
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不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已列入四川省专项建设规划。
七、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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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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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详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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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出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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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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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受限制区域施工防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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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2份,电子文档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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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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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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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请条件的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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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2份,电子文档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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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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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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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受限制区域施工保护方案许可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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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2份,电子文档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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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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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批准流程
(一)申请。项目单位向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窗口(简称综合窗口)提交或邮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包含24位项目代码)。
(二)受理。对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综合窗口出具预受理通知书。市发展改革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核,可以受理的正式受理,需要补齐补正有关资料的出具一次性告知书,不能受理的出具书面理由和不予受理通知书,由综合窗口反馈项目单位。
(三)审核。市发展改革委视项目情况依法依规组织评审论证,根据论证情况出具审批结果。
(四)取件。项目经办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明和预受理通知书到综合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其中申请办理结果快递送达的由综合窗口邮寄。
九、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转外时限:咨询评估10个工作日,项目情况复杂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不含项目单位组织修改完善资料时间)。
十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二、办理地点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二段102号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15、16、17号窗口。
十三、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十四、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综合窗口电话:028-26570133
市发展改革委窗口电话:028-26110228
十五、监督举报方式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六、注意事项
项目单位申报前应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24位项目代码,申请材料中应包含项目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