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验收
二、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十九条 管道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当审查管道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四、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五、实施主体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受理条件
经过交工验收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对未完工程或者交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补救工程已处理完毕,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已编制完成竣工文件,按规定已经编制好工程竣工决算,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监督等单位已编写完成汇报材料。
七、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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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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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详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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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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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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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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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2份,电子文档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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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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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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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验收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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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2份,电子文档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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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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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批准流程
(一)申请。项目单位向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窗口(简称综合窗口)或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sczwfw.gov.cn)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包含24位项目代码)。
(二)受理。对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综合窗口出具预受理通知书。市发展改革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核,可以受理的通过在线平台正式受理,需要补齐补正有关资料的出具一次性告知书,不能受理的出具书面理由和不予受理通知书,由综合窗口反馈项目单位。
通过在线平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市发展改革委直接在线上进行实质性审核,线上出具受理通知书或辅导项目单位完善申报材料,项目单位线上打印受理通知书后直接将纸质申请材料邮寄或送到综合窗口;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市发展改革委在线上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受理权限的部门申请。
(三)审核。市发展改革委依法依规组织验收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出具审批结果。
(四)取件。项目经办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明和预受理通知书到综合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其中申请办理结果快递送达的由综合窗口邮寄。
九、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转外时限:验收审核10个工作日,项目情况复杂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不含项目单位组织修改完善资料和整改时间)。
十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二、办理地点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二段102号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15、16、17号窗口。
十三、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十四、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综合窗口电话:028-26570133
市发展改革委窗口电话:028-26110228
十五、监督举报方式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六、注意事项
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登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