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资阳市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机制管理办法听证会。听证会符合法定程序,代表们准备充分、各抒己见。会场秩序良好,发言积极、意见中肯,达到了听证的预期目的。到会的20名听证代表中,同意资阳市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机制管理办法的20人,不同意的0人。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11月18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第1号听证公告,公开征集参加听证会消费者代表11人、旁听代表3名,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费者协会、雁江区政府等单位发函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参加人4名、城镇供水经营企业代表2名,向市委宣传部发函落实新闻报道。12月3日,将听证会方案等相关资料送达至各位听证会代表、旁听人,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第2号听证公告。
二、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听证会于2021年12月20日上午在市发展改革委视频会议室召开,邀请了听证代表20名、旁听人3名,实到听证代表20名、旁听人3名。其中,消费者代表11名(刘科、李建、罗钦、刘彬、赖高祥、刘宗英、王明蓉、范小英、付玉娥、申宝成、莫桂花)、专家学者1名(王显志)、人大代表1名(胡体斌)、政协委员1名(鲁泳柒)、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代表4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谢东、市司法局唐贤勇、雁江区政府陶毅、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范平),供水企业代表2名(资阳海天水务公司邓华、市水务燃气公司陈亮),旁听人3名(欧阳湘、刘静、周敏)。资阳新闻传媒中心派记者黄志禄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由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书记陈治财、价格调控与收费管理科科长彭长建、成本监审与价格监测科科长王敬担任听证人。会上,听证人解读了《资阳市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机制管理办法(听证稿)》。
听证会代表逐一对听证方案发表意见,并就联动机制相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听证人员一一解答了听证会代表询问的有关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主持人在总结发言时表示,在听证会后,市发展改革委将认真梳理和仔细研究听证代表的意见,充分吸纳合理的、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资阳市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机制管理办法,使其更加科学、更加合理。
三、听证会代表意见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20名听证会代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纷纷发表了各自的意见,认为联动机制办法简单明了、审慎严谨、可操作性强,充分保障了消费者和经营企业的利益,公平、公正。听证代表一致同意《资阳市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机制管理办法(听证稿)》,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意见建议:
(一)建议在计算联动调整额时,不应考虑漏损率,上游政策性调整额是多少就顺向调整多少。计算公式为:联动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前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游政策性调整额。
(二)建议规定上游政策性调整达到一定幅度时,才启动联动调整机制,避免频繁调整水价。
(三)加强供水价格宣传、公示、监管。
(四)加强老旧小区管网改造,严格执行阶梯水价。
四、听证人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建议的处理意见
经研究,本着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发展、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吸纳合理的、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做如下处理:
(一)在联动机制办法中,不考虑漏损率,上游政策性调整额是多少就顺向调整多少。
(二)为了切实保护供水企业、居民的合法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当上游政策性调整时,销售价格顺向、同时调整,不设置“达到一定调整幅度时才启动联动机制”。
(三)各供水企业、有关监管部门切实做好供水价格公示,加强水价管理、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坚决查处。
(四)有关主管部门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
(五)继续严格执行阶梯水价制度。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