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发改委积极会同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联合印发《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健全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共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项目、全事项、全层级”改革。
一是精简审批环节提高效率,对项目审批前置、环节、时间实行“三减”,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条件全部取消,环评、水保、节能等开工前完成即可,节约用时1-2个月。
二是积极推进“一网通办”,严格按要求做好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工作,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动态完善办事指南,推进审批事项和应交材料清单化、规范化,认真抓好一体化平台、在线平台、工改系统等应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办理。
三是最大限度简政放权,全市不跨区域、不需市上平衡资金项目全部由各县(区)直接办理,并分别与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签订行政事务委托协议,在全市率先启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2号公章”、“3号公章”,将园区项目审批时间再缩减1个工作日左右,真正实现“办事不出区”。
四是依法行政优化服务,实行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主动热情、耐心细致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三年来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183件,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受到服务对象的高度评价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