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52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川渝通办”试运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高新区科经局,临空经济区经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川渝两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川渝通办”试运行的通知》(川发改审批〔2022〕4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川渝通办”试运行的通知》(川发改审批〔2022〕473号)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印发
川发改审批〔2022〕473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川渝通办”
试运行的通知
四川省各市(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川渝两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完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2022年重点任务等3个清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20号)要求,决定对部分企业投资项目开展“川渝通办”试运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川渝通办的重要性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是四川、重庆两地促进高质量发展、扩大全方位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大战略机遇。探索部分企业投资项目“川渝通办”,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通办事项
开展试运行的事项应已纳入两省市联合印发的川渝通办事项清单,并按照两省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管理要求办理。川渝通办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逐步将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清单范围。
三、基本流程
(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或重庆市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将相关信息告知备案机关,备案机关收到全部信息即为备案。项目单位需要备案证明的,可以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1. 项目赋码。项目单位需通过在线平台向具有核准权限的核准机关申请项目代码。项目单位的申报材料,应当注明项目代码。项目单位可通过项目代码查询项目办理进展和相关信息,获取项目核准结果。
2. 申请受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行全程网办,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办理项目核准申请,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核准机关在线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具体操作详见各平台办事指南。
3. 办理审批。核准机关按照业务流程开展审批服务,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4. 结果送达。形成办理结果后,审批部门根据项目单位确定的方式进行结果送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四川省、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加强沟通协作,打破政务服务的地域限制,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实现同一事项在川渝两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积极倾听和收集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川渝通办”。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投资领域“川渝通办”落地落实。
(二)加强数据共享。
四川省、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尽快完成事项入驻“川渝通办”专区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渝快办”与“天府通办”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一地认证,全网通办”,积极推进投资项目的数据共享。
(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地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用好用活线上线下宣传平台,有效扩大“川渝通办”事项的知晓度和办事企业群众参与度。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联系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张 威 028-86705644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刘 睿 023-67575091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