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征求《市主城区自来水供水价格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市发展改革委对市主城区自来水供水价格开展了校核,并于2023年3月30日组织召开了听证会,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市主城区自来水供水价格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本次拟定水价涉及减轻消费者负担,需要及时执行到位,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4月16日。社会各界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以真实姓名向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委员会反馈。
联系电话:028-26632938
电子邮箱:408503740@qq.com
通讯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1号市级机关办公区二号楼六楼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市主城区自来水供水价格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市主城区自来水供水价格拟定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核定平均供水价格
经成本监审、核定收益和税金,核定平均供水价格2.33元/立方米。
二、拟定分类水价
根据各类用水量占供水总量的比例,结合我市实际,统筹考虑供水事业发展需要、促进节约用水和社会承受能力,测算分类水价。
(一)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
1.已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家庭用户生活用水均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居民家庭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确定,一个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明)对应一户;无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水表为单位。合表用户居民生活用水不实行阶梯水价。
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216立方米及以下的部分,用水价格2.01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216—300立方米(不含216立方米,含300立方米)的部分,用水价格3.07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不含300立方米)的部分,用水价格6.23元/立方米。
2.当家庭人口超过4人时,每超过1人可申请增加各阶梯水量48立方米/年(不足一年的以4立方米/月计算增加量),以户口簿、居住证登记身份信息为准,一年一核,由供水企业具体负责审核实施。
3.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实行分级累进加价计费,阶梯水量计算以年为周期、按月计算缴纳。水费计算公式:居民生活用水水费=第一阶梯用水量×第一阶梯水价 第二阶梯用水量×第二阶梯水价 第三阶梯用水量×第三阶梯水价。
(二)居民合表用户用水价格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用水价格2.20元/立方米。
(三)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非居民生活用水(指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价格2.60元/立方米。
其中,按有关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居民合表用户用水价格执行,即2.20元/立方米。
(四)特种用水价格
特一【包括桑拿、浴(足)室、美容、美发、歌舞厅、保龄球馆、烟草加工、洗车、汽车美容等行业】用水价格5.40元/立方米。
特二【包括酿酒、饮料、饮水制造(含纯净水)】用水价格3.10元/立方米。
(五)特殊困难家庭优惠政策
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烈属,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明,其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1.50元/立方米执行,且不执行阶梯水价。
(六)执行时间
以市政府批准的执行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