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制表单位(盖章):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制表日期: 2024年1月15日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全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件)
|
撤销许可的数量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的数量
|
不予许可的数量
|
1
|
11511800015427007A
|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0
|
10
|
10
|
0
|
1
|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单位全称是填写本单位的,不是管理相对人的。
|
2023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
制表单位(盖章):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制表日期:2024年1 月15日
|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
全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件)
|
罚没金额(万元)
|
备注
|
警告、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证件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
|
责令关闭
|
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件)
|
1
|
11511800015427007A
|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8.591
|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2.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件,(5)降低资质等级,(6)吊销许可证件,(7)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8)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9)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单位全称是填写本单位的,不是管理相对人的。
|
2023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制表单位(盖章):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制表日期:2024年1月15日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全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件)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
|
合计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1
|
11511800015427007A
|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单位全称是填写本单位的,不是管理相对人的。
|
2023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制表单位(盖章):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制表日期:2024年1月15日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全称
|
行政检查总数(次)
|
1
|
11511800015427007A
|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非现场检查
|
现场检查数
|
双随机检查
|
专项检查
|
联合检查
|
|
|
22
|
8
|
6
|
8
|
说明:
1.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
2.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的,计为开展1次行政检查;
3.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为查证违法事实而开展调查的,不计入检查次数。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单位全称是填写本单位的,不是管理相对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