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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信贷:中国银保监会资阳监管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2021-12-22

中国银保监会资阳监管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农发行资阳分行、各大型银行资阳分行、省联社资阳办事处、渤海银行资阳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资阳分行、各农村商业银行、成都农商行资阳分行、资阳民生村镇银行、保险业协会、各保险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银保监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指导辖内银行业保险业强化责任担当,在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根据银保监会、四川银保监局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结合辖内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和责任落实,及时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应急处置。二是重点加强营业网点、办公场所的卫生防疫管理,定期对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加大对员工、客户疫情排查和管控力度,做好营业场所人员疏导和防疫安排。三是适当调整工作计划和考核要求,灵活优化工作方式,严禁举行晨会、宣讲会等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和客户集中拜访。四是强化紧急疫情和突发事件报告,严格执行疫情每日监测报告制度,对符合突发事件报告范围和标准的情形,严格按照时限、方式和路径及时报告,不得乱报、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二)强化疫情防控信贷支持。一是要主动对接市内承担疫情防控的医院、医用物资生产销售企业及粮油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企业,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制定专项信贷方案,优先保障、积极满足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民生保障、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融资需求。二是积极运用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落实利率优惠政策,支持名单内企业通过补充流动资金、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等方式,尽快恢复并扩大产能,加快提升本地急需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能力。三是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疫情防控类信贷业务绿色通道,优化业务流程和服务方式,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确保做到快审快贷、应贷尽贷。鼓励通过下调利率、减免费用、发放信用贷款等方式,支持疫情防控类企业生产。

(三)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一是要积极向上级争取疫情针对性强、保障性高的保险产品和专项风险保障计划落地资阳,为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和保险消费者提供充分保障。二是要本着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特事特办、务实高效的原则,对感染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要优先处理,最大限度简化理赔流程,降低理赔条件,提高理赔效率,鼓励采用互联网、手机 APP 等线上服务以及预付保险金等方式,切实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三是适当扩展保险责任,加大对新冠肺炎感染客户保障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新冠肺炎客户购买的疾病险、医疗险,取消等待期(观察期)、免赔额、定点医院等限制;支持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冠肺炎等。

(四)努力保障金融服务顺畅。一是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地方统一要求,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和时间,主动做好解释说明,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二是做好防疫期间柜面服务、资金结算等工作,有效满足客户金融服务需求,并切实保障紧急取现及财政拨付、社会捐赠、救灾物资购买等款项汇划工作。鼓励各银行业机构对向疫区防疫专用账户捐款或汇划防疫专用款项免收手续费。三是积极推广手机 APP、“资阳金融”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线上服务方式,探索推广线上预约、“零接触”办理业务等模式,提升服务便捷性和安全性。四是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期间的个人贷款、信用卡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对新冠肺炎感染人员、隔离人员、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各银行业机构要延后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直至一级响应结束;期间,原未逾期客户还款期限可根据客户申请适当延期,原已逾期客户在此期间暂不进行催缴。对上述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形成新增逾期的,根据客户申请及监管要求进行征信记录调整。在一级响应结束后三个月内,各银行业机构可在与相关人员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合理调整还款安排。

(五)践行银行保险业社会责任。一是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通过捐款捐物、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捐赠保险等方式,履行社会责任,提升银行保险业整体形象。二是在自身防控到位的前提下,鼓励积极参与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全社会疫情防控网。三是规范营销宣传行为,严禁借疫情开展不正当竞争,明示或暗示诋毁同行,借机炒作本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全力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

(六)优先支持重点领域复工复产。一是重点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通讯等)、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行业(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农业养殖、物流供应等)以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行业企业,建立信贷业务审查审批快速通道,确保应急保供。二是推动重点项目复工建设,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成资同城化、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资阳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跟进存量授信项目复工情况,提前做好资金投放安排,推动项目达到全年投资进度。保障新开工项目融资需求,确保投放进度、期限与项目需求相匹配,减少信贷资金闲置,有效降低项目成本。三是跟进重点企业复工服务,明确专人“一对一”对接拟复工企业,根据新增融资、续贷安排、期限结构、服务效率等方面差异化需求,提供针对性金融支持,对未裁员企业和扩大用工企业,鼓励通过发放信用贷款、放宽抵质押率要求等方式追加授信额度。

(七)多措并举支持受影响企业脱困。一是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房地产、制造业、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特别是小微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制定特殊的支持政策,通过展期、续贷、调整还款付息方式、降低利率、减免费用等方式分类施策予以纾困帮助,不得抽贷、断贷、压贷。二是要加快调查受困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梳理近期到期贷款业务清单,掌握客户还款资金落实情况。对因受疫情影响有延期还贷需求的,实行“一户一策”,协商调整还款计划,积极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提供持续资金支持。保障开复工企业资金需求,对复工困难导致现金流不足的企业给予不少于 3 个月的贷款展期。三是要适度提高风险容忍度,对受疫情影响新增的逾期贷款,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评估确定受疫情影响时间,可在计算逾期时间时予以扣除。四是主动加强企业保险服务对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暂停营业期间的保费,延长保险期间或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缓解企业受疫情冲击影响。

(八)长效支持小微民营企业发展。一是积极落实小微民营支持政策。各银行业机构要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单户授信 1000 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努力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中的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例,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主动加强与担保公司合作,破解小微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瓶颈,提高首贷率。二是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各银行业机构要根据 LPR 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通过执行利率优惠政策、压降成本费用等方式,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进一步降低,确保 2020 年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低于 2019 年同期水平,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力争下降 0.5 个百分点以上。三是对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不良贷款、形成损失的,鼓励银行业机构适当简化内部认定手续,加大自主核销力度。

(九)精准施策支持风险处置化解。一是积极开展重点客户、重点项目摸底调查,及时掌握疫情对客户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影响情况,审慎评估研判风险形势,做到心中有数。二是研究制定风险应对处置政策,根据客户实际困难和诉求,差异化、灵活性制定风险化解措施,丰富帮扶形式和手段,提升帮扶实效。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思维,加强客户实际情况甄别,鼓励金融支持和企业自救相结合,严防信贷领域道德风险,确保金融支持政策精准到位。

三、健全落实疫情期间激励考核机制

(十)健全内部激励考核机制。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履行服务实体经济的主体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推进措施,细化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金融支持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对抗击疫情特殊时期发生的信贷业务,要明确对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科学合理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将授信流程涉及的相关人员全部纳入尽职免责评价范畴。建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对有充分证据证明受疫情影响不能还款的,视为不可抗力,应免予追究经办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责任。三是优化内部绩效激励和员工考核评价,做好疫期一线岗位员工人文关怀,调动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员工在抗击疫情中勇于担当作为。

(十一)适度提高监管容忍度。一是对各银行保险机构在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中的探索性、创新性和应急性做法给予弹性空间,坚持实事求是、分类监管、区别对待的原则,坚决避免“一刀切”。二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银行保险机构,在坚守风险底线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在疫情期间的监管指标容忍度。三是对落实金融支持政策较好、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贡献较大、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明显的机构,严格落实差异化监管要求,在市场准入、监管评级、监管检查和高管履职评价中给予支持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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