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营商动态
资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创新“三个三”调解仲裁机制
2022-06-29

      一、明确“三个统一”,夯实调解基础。一是统一调解仲裁理念坚持“先调解、再立案”原则,对申请仲裁的案件一律先行调解,特别是对长期拖欠工资、3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案件,通过发函、致电、约谈等方式,或联系信访、监察共同参与调解,力争做到在立案前快速调解。二是统一调解仲裁组织积极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全市所有乡镇(街道)、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调解组织,实现组织标识、场所布置和服务方式“三统一”。三是统一调解仲裁力量联合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共同建立资阳市首家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案源、人员、政策执行、经费场地的劳动争议多元调处机制。

       二、着力“三个规范”,提高调解质效。一是规范受理立案严格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规定受理案件,严把立案关,对申请人信息不清楚、请求和理由不明确或材料不齐备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在资料补齐后出具收件回执。二是规范庭审程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对每个案件做到庭审记录、举证质证记录详实准确。三是规范文书送达自受理案件起5日内,将仲裁文书直接送达当事人;如果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方式送达,则采用公告送达,确保按照法定程序将文书送达到位。

       三、突出“三个制度”,健全调解体系。一是建立“四位一体”调处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起政法、司法、信访、调解“四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体系。二是探索建立巡回仲裁庭制度组建由仲裁员、书记员、调解员等青年骨干力量组成的市级巡回仲裁庭,让仲裁员走下去,变“坐堂问案”为“上门办案”。三是健全完善源头防范制度加强与工会、信访、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多层劳资关系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化解纠纷风险

    截至6,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1111件,结案1090件,结案率98.1%。达成调解协议及和解案件725件,调解率66.5%极大提升调解双方满意度,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制作:ZengHuaYong
政府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